深圳市第三阶段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温馨提示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人民医院 2018-12-20已阅读 38人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医改工作的部署,我市由市发改委牵头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分步调整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2017年1月1日及2017年12月20日我市已实施了公立医院第一、第二阶段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经市政府同意,11月28日,市发改委、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联合印发了2018年《关于开展我市公立医院第三阶段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的通知》(深发改〔2018〕1443号),定于2018年12月20日00:00起实施第三阶段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按2018年第二版医疗服务收费目录标准收费,请广大群众监督。
深圳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可通过网页搜索“深圳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查询,或登陆“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官方网站,点击“便民服务”-“我要查询”-“医疗服务”。
注:
1.我院执行二档收费标准,社康中心执行四档收费标准。
2.已出院的本市医保住院病人尽量在2018年12月31日前结算。
3.医院物价科办公时间咨询电话:29627797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人民医院
2018年12月19日
附:热点问答(来源于深圳市卫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