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简介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人民医院 201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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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简介

我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隶属于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人民医院,是相对独立的组织,目前由16名委员组成,包括医药专业、非医药专业、法律专家以及外单位的人员,并有不同性别的委员。另设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和秘书各1名,人员组成及功能符合临床试验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

本伦理委员会设有独立的办公室,办公设施齐全,能够满足伦理审查工作的需要。制定了完善的工作制度、审查申请/报告指南以及标准操作规程(SOP),包括人员培训的SOP,确保伦理委员会的审查能力达到GCP的要求。

本伦理委员不断学习进步,努力提高伦理审查能力和质量,以赫尔辛基宣言、中国“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为指导原则,并受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约束。在确保临床试验方案科学性、伦理合理性的同时,最大限度的保障受试者的安全和权益。

本伦理委员会宗旨:通过对临床试验项目的科学性、伦理合理性进行审查,确保受试者尊严、安全和权益得到保护。

本伦理委员会工作职责:对本单位承担的以及在本单位实施的临床试验项目的科学性和伦理合理性进行独立、称职和及时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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