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就医须知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2016-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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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办理入院手续时应提供患者本人社会保障卡(医保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少儿医保患者还需监护人身份证,生育保险住院还需结婚证和计划生育证明,工伤保险还需《深圳市工伤认定书》。患者在入院通知书上按指纹。
       2、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少年儿童及大学生医疗保险和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每次住院均需自费交300元住院起付线。统筹医疗、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住院不需交住院起付线。
       3、参保人患者住院期间应配合医生积极治疗,不得违反医疗原则提出其它不合理的医疗、用药要求。
       4、符合出院条件的,不得延迟出院。不得挂床、冒名住院,不得轻病入院。
       5、已办理参保手续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可凭《社会保障卡回执》办理医保住院手续,交足押金。出院时领取到《社会保障卡》的,直接刷卡记账;出院时未领取到《社会保障卡》的,待领取到《社会保障卡》后再刷卡结账,医院退回多出的押金。
       6、农民工医保参保人到我院住院,需先在原结算医院办理网上转诊手续,并凭纸质转诊介绍信、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和我院门诊医生开具的入院通知书到入院登记处办理入院手续,出院时按社保局规定比例(80%)记账;因急诊,未在结算医院办理转诊手续的,按规定比例的90%记账;自行到我院住院,未在结算医院办理转诊手续的,按规定比例降低20%记账。
        7、上次出院结账后不足10天再入院的,需凭此次入院通知书和医保卡到医院医保科专门窗口办理医保卡解锁手续,然后再办理入院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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