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还不知道吗?《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将在7月1

深圳市宝安中医院(集团) 2018-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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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学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也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习近平总书记

2017年7月1日,我国首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综合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将正式施行。4月22日下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副司长杨荣臣莅临我院进行指导工作,解读了关于中医药法的相关政策,我院职能科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此次会议。

2016年是中医药事业发展不平凡的一年

杨司长提到,2016年是中医药事业发展不平凡的一年,党和国家领导人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支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把发展中医药事业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的决策部署,中医药事业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中医药法》的目标划分为两个阶段:2020年将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中医药标准化、信息化、产业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等目标;2030年将实现中医药服务领域全覆盖的目标,中医药在治未病中发挥中导的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上发挥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

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中医药事业发展面临着一些问题,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问世为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新思路、新途径。该法中包含了26个体系建设、23个制度建设、20个基地建设、15个工程建设;这些体系制度不仅极大地促进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并为此提供了法律层面上的保障,奠定了中医药的重要地位。

朱美玲院长在最后讲话时指出:《中医药法》作为第一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综合性法律,对于中医药行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今天听了杨司长对《中医药法》的详细解读,受益匪浅,中医药有了法律的保障,更加有利于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更能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接下来,医院全体干部职工将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中医药法》,把《中医药法》的精神吃透并运用到日常的工作中,不断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中医医疗服务,为不断提高中医地位,振兴中医药事业贡献力量!

我国中医药事业在获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挑战,亟待做好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培养人才、提高中药材质量等紧迫工作。我们将高举《中医药法》这面旗帜,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依法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中医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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