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不想我的孩子像我一样碌碌无为的过一生,该怎么办?”
在开始回答问题之前,先来看一个段子:
“一个孩子因为成绩差,被父母骂作笨鸟。
孩子很不服气地反驳:世上笨鸟有三种,一种是先飞的,一种是嫌累不飞的……。
父母问孩子:第三种是啥?
孩子回答说:那种是最讨厌的,自己飞不起来,就在窝里下个蛋,要下一代使劲飞的。”
看完之后,是不是觉得提问中的父母跟“第三种鸟”很像?
事实上,这就是生活中大多数父母鸡娃的现实写照,
他们并不是真的接受了自己的平凡,而是对自己作为一个普通人的无可奈何而已。
同时,他们又很不甘心,所以孩子就成了他们实现目标的工具人。
爱是什么?是祝福,是尊重,是给孩子自由成长的空间。
一个真正爱孩子的父母,就像《你好,李焕英!》里面的那句台词所说:如果是我的孩子,我只希望他健康快乐就好了。
父母常常以爱之名,把自己的理想和目标投射到孩子身上,要求他们完成。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这种行为对孩子来说其实就是一种情感勒索。
情感勒索(Emotional blackmail)指的是有些时候我们为了维系与重要的人的关系,为了不想要自己被贬低、为了降低焦虑,会重复被迫去做一些自己不想做的事情。
亲子之间的情感勒索,往往最难察觉,即使被察觉,也会被多年互动习惯产生的内疚、愧疚、自责等痛苦压倒,不知不觉又回到“被控制”的旧模式。
情感勒索涉及六个重要特征:
1.勒索者提出“要求”(demand);
2.被勒索者想要“抵抗”(resistance);
3.勒索者让被勒索者感到“压力”(pressure);
4.如果被勒索者没有接受,或者反驳,勒索者持续“威胁”(threat),例如用金钱、关系的破裂等等让被勒索者不得不就范;
5.被勒索者“顺从”(compliance),于是看起来双方的焦虑好像解决了,但其实是被勒索者“被摸头了”;
6.勒索者食髓知味,于是下一次又“旧事重演”(repetition)
在亲子关系的“情感勒索”中,父母已经习惯了这样的互动模式,他们知道自己怎么的方法可以让子女“乖乖就范”,控制型的父母本身很难去共情子女的需求,所以大概率不能指望父母自己的“觉醒”,主动放弃控制。
对于长期陷入“情感勒索”的人来说,还很容易形成“习得性无助(learned helplessness)”的模式,认为无论自己尝试什么,都会导致不好的结果,不如索性听从对方。
长期下来会给孩子造成这样错误认知:“如果我足够优秀,在外漂泊能找到一份好的工作,他们也就无话可说,不然只有在他们眼皮底下晃荡,他们才安心。偏偏以我的能力,只能找到一份很一般的工作,只能依靠考试来获取他们心目中的好工作了。”
在孩子的认知中,似乎只有“足够优秀”,才能“不听父母的话”。
但实际上,无论何时你都可以坚持自己的需求,这与你优不优秀,并无关系。你不需要功成名就,不需要找到父母眼中的好工作,你需要的只是,过好自己的人生。
但,过好自己的人生,确实需要承担责任和代价。
代价就是,有可能你自己的选择,真的“看起来”比不上父母提供的“稳定工作”。
这也是许多被困于原生家庭中的成年人,很难继续完成独立的重要一步,因为他们无法承担自己选择的后果,而被父母控制,虽然痛苦,但也能带来安全。
唯一的解决方法,就是完成自我独立,而自我独立的重要标志,就是明确以及坚持自己的权利。
有一份来自Manuel J.Smith博士的女性主义自信权利清单,可以试着大声朗读一下,感受自己在朗读的过程中,有什么样的情感产生:
不去解释你的行为,是你的权利;
改变主意,是你的权利;
使人都会犯错,你也有权利犯错并对其负责;
你有做不符合逻辑的选择的权利;
同样,回答“不知道”也是你的权利;
你有权利说“不”;
你有权利花时间慢慢应对;
你有权利和他人不一样;
你也有权利独立;
不去做能力之外的事,是你的权利;
不去做能力之外的事,是你的权利;
去感受或不感受你的情感,是你的权利;
你有权利去询问;
你也有权利保持沉默;
你有权利不同意他人,无论ta是谁;
你有权利表达表达你的需求;
被尊重是你的权利;
感受到被侵犯、去权,也是你的权利;
追求自己的理想、生活方式,是你的权利;
对自我感到满意,还是你的权利;
你有权利使用以上权利,并且不感到愧疚。
当父母把孩子当做是一个独立的人看待时,是否尊重了孩子的这些权利?
孩子在与原生家庭分离的过程,必然充满着痛苦和抗争,对孩子和父母来说都是一次成长的机会。
最后,我想说,在这世界上,绝大多数人都是普通的,包括你的孩子。但是如果能发掘孩子的优势进行长期培养,他也会拥有一个平凡但精彩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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